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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0年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0/5/12 11:16: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 4 号)、《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 2019 〕 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 〕 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 2018 〕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 〕 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以及《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 2019 〕 156 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为 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招生计划

二、复试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4、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进行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研招网面试平台,备选平台:腾讯会议)。

2、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和思政面试(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4、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6、按国家要求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7、因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本专业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抽签决定。

8、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研究生院审核。

9、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非全日制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医院入学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如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300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三、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学生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03、87609201

学院申诉电话:申诉电话:0574-87600385

申诉邮箱:sxyji@nbu.edu.cn

五、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nbubs.nbu.edu.cn/index.jsp(宁波大学商学院网址);http://mba.nbu.edu.cn/index.jsp(宁波大学MBA教育中心网址)

六、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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